6月28日,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,從下月起全面停止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房購房資格審核,同時開展共有產權房購房資格審核。列入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的家庭,可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。
通知明確,自2019年7月1日起,全面停止我市新城區、碑林區、蓮湖區、雁塔區、未央區、灞橋區,長安區,以及高新區、經開區、曲江新區、浐灞生態區、國際港務區、航天基地、航空基地、灃東新城的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核的申請受理。在此之前已受理的,仍按原標準、原程序進行審核。
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,可自主選擇購買存量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中的一種。已取得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,可自主選擇購買存量限價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中的一種。
存量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實行輪候與搖號相結合的分配制度。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購房資格批準時間順序,建立保障家庭輪候庫并向社會公開。輪候家庭按照輪候順序自主報名參加存量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的公開搖號,確定選房順序,簽訂購房合同后,退出輪候庫。列入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庫的家庭,可優先購買共有產權住房。
自2019年7月1日起,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審核工作。
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,加大政策宣傳,做好政策銜接,確保平穩過渡。街辦、社區及人才交流中心等受理窗口單位,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,停止經濟適用住房、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受理,并將已受理的申請家庭信息及時錄入省住房保障信息平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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